3月1日起,微信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號)》,對銀行卡收單和條碼支付終端做出相應管理要求,將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且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收款。
由於近幾年頻發“跑分”、“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行為,同時,個人賬戶並不計入商戶經營資金,稅務方面可能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
個人收款碼限制遠程收款功能後,可能變成動態收款碼,不再具備打印功能。如有掃碼收款需要,可申請特約商戶收款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