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雙重征稅:企業需要註意東道國與被並購國之間的稅收條約和協定,避免雙重征稅。雙重征稅是指相同的收入或資產在兩個或多個國家被征稅。
3.海外投資控制:企業需要遵守被並購國的海外投資控制政策法規,確保投資合法有效。
4.跨境資金流動:企業需要根據當地外匯管理政策對跨境資金流動進行申報和審批。跨境資金流動受到嚴格監管,企業需要遵守相關規定,避免違法違規、被罰款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