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稅務註冊流程如下:
1、領表、填表、報送稅務登記表;
2、報送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全國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副本、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等印鑒、開戶銀行帳號證明等;
3、辦理納稅磁卡;
4、領取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