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調增。
企業所得稅稅法不承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反映了資產在持有期間因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損益。也是新利潤表上的項目"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列依據。
企業所得稅註意:
對於同壹筆經濟業務,稅法規定的稅務處理方法與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有可能存在差異,對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如未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已計提未實際使用的資產減值準備金、稅收滯納金、超限額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