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應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申報。企業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等相關申報資料需要匯算清繳,以結清應納稅款和應退稅款。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