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規定,從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路行業、鐵路行業、民用航空行業、應急救援設備等8大類50種安全生產,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的通知第二條企業購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應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條件,自行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稅務機關依法加強後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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