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問題真的很迂回。估計很多人不理解。首先,B和C之間存在虛假交易,銀行相當於把B獲得的貸款支付給C,也就是說B要從C那裏買東西,所以相當於B把貨款支付給C,然後C收到貨款後再把錢轉給A。沒錯。如果這意味著B必須先取得C的購買發票,因為存在虛假交易,所以必須有配備的發票,否則不能稱之為交易,所以B應該作為正常購買處理。然後C支付給A公司,這取決於妳的談判。如果A公司以貸款的名義向C公司借款,它必須起草壹份貸款合同。之後的後續工作就是雙方都要處理賬目,也就是A要處理還款,C要處理收到A公司的還款,這個要雙方財務部門自己溝通,然後私下歸還。如果C不想以貸款的名義去處理,那只能是A要和C做壹筆貿易交易,就像b壹樣,既然交易涉及到交稅的問題,這壹點妳在走這些流程的時候就要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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