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搬遷收入、搬遷支出、搬遷資產稅務處理、應稅所得、征收管理6章28條。本辦法施行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