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企業集團單位之間
對於非企業集團內單位之間資金自由拆借的行為,需要按規定作為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提示】企業將資金無償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視同提供貸款服務,征收增值稅)。
二、企業集團單位(包括企業集團)
1.企業集團(含企業集團)內部單位之間的貸款和資金拆借,免征增值稅。
【提示】享受此優惠時,您需要註意:2065438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免費出借行為)。
2.企業集團(含企業集團)內部單位之間的資金有償拆借,符合(財稅[2016]36號)規定的統借統還條件的,允許免征增值稅。
工商所得稅
壹、非關聯企業間的無償貸款
公司之間或個人與公司之間的無償借款,在未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情況下,沒有利息收入,因此不涉及企業所得稅。
2.關聯企業之間的無償貸款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企業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其他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即如果借貸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利息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他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含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