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3]38號)的有關規定,已從啟運地申報出口,由具備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直接運輸至上海洋山保稅港區(以下簡稱啟運地)的集裝箱貨物,在啟運地辦理退稅。
但是必須滿足壹些條件。
1.運輸企業應當在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設立直航航線,納稅信用等級被稅務機關評定為B級以上,三年內無走私違法記錄。
2.運輸工具應當配備導航定位、全程視頻監控設備,並符合海關對運輸工具裝載海關監管貨物的相關要求。
有關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會同當地財政、海關部門根據上述情況確定運輸企業和運輸工具名單,並定期報國家稅務總局匯總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