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八條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壹)發生二手車交易的,提供納稅人的身份證明、《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和《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原件;
(2)無二手車交易的,提供納稅人身份證明、完稅證明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條納稅人應當到下列地點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壹)納稅人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應當向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納稅人,應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第四條?車輛購置稅按壹輛車申報。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贈與、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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