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與契稅的區別如下:
1、征稅對象的區別: 房產稅是向賣買人征收的,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承受
2、繳稅範疇的區別: 房產稅僅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不包含農村,契稅範疇沒有限制,只要發生買賣房屋的交易就會產生契稅交納的義務
3、計稅方法的區別: 房產稅針對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繳,針對租賃、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繳稅。契稅以房產的價格為計稅基礎,按不同的權屬轉移方法進行計稅
4、稅率區別: 房產稅的稅率壹般有12%和1.2%兩種,根據自用和出租的不壹樣而定;契稅壹般推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幅度範圍之內自主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十壹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