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對不動產繼承人征收的壹種稅。契稅不僅具有與其他稅種相同的性質和功能,還具有證明不動產權利人財產權合法性的功能。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時,必須先查明產權轉移的合法性,才能準予納稅,並出具新的產權證作為產權合法性的證明。
契稅完稅證明是由負責征收房地產交易稅的稅務部門向購房者開具的壹種完稅證明,代表購房者已繳納相應的稅款。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契稅完稅憑證的使用不容忽視,二手房買賣、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辦理都離不開契稅完稅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的,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