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平臺: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建立信息共享、協同辦公、數據分析、智能決策等功能,為社會治理提供數字化、智能化的支撐和保障。
2.參與性平臺:鼓勵廣大公眾參與社會治理,建設互動平臺、公眾參與平臺和誌願服務平臺,增強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法治平臺: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加強法律服務和法治宣傳,搭建法制教育、法律服務和司法公開平臺,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