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獎勵:知情人可向公安機關舉報嫌疑人下落,經核實後給予獎勵:
3.定點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現的地方蹲守抓捕;
4.電話追蹤:按程序審批後,定位、追蹤、抓捕相關手機;
5.身份證追蹤:嫌疑人持身份證開房,公安系統會彈出嫌疑人入住登記的信息,可以實施抓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壹個月至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