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了規範畜牧業生產經營,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護和合理利用畜禽遺傳資源,維護畜禽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與利用、育種、飼養、管理和運輸等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畜禽,是指依照本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列入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畜禽。蜂蠶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生產經營,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