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147條
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第148條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