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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涉外離婚訴訟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涉外離婚訴訟中,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幾項:壹是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如護照等,壹般需要在所在國進行公證和認證。第二,當事人的結婚證,比如結婚登記證,也需要在所在國公證認證。第三,當事人委托國內律師有固定格式的專門委托書,還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認證手續。第四,如果外方是原告,需要經過公證、認證後,將起訴狀提交給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外方是被告,就要寫離婚聲明,明確表示對離婚的態度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明確意見,然後委托代理人在所在國公證認證後交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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