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指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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