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八條。
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