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司法部關於印發〈物證司法鑒定分類規定〉和〈視聽資料司法鑒定分類規定〉的通知》第五條。包括根據筆跡身份鑒定標準,必要時結合筆跡形成方法的檢驗鑒定結果,判斷樣本之間或樣本之間的筆跡是否為同壹人所寫或是否出自同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