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公司可以定增。引入新股東後,對新股東持有的股份進行壹些不同的設計,如優先分配利潤、可轉換債權、表決權等權利。同樣可以達到優先股的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壹條。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