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手段相比,法律手段具有以下優勢:法律是壹種規範的調整手段,具有普遍約束力,比經濟手段更具權威性和普遍限制性;與行政手段相比,它也有其獨特的優勢:
壹是可以避免政策變化帶來的短期行為等不良後果,有利於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第二。它不是簡單地壓制某種社會現象,而是通過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調整,消除某種社會現象產生的條件和原因,保護和發展所需要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至於制止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打擊經濟犯罪,糾正越軌行為習慣,恢復被破壞的社會關系,更需要依靠法律手段。
所以法律的調整手段更加有利有效,副作用和後遺癥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