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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申請可以延期幾次?時間限制是多長?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二年,查封、凍結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不得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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