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執行申請書壹般需要這些材料:執行申請書、執行依據原件(壹般是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執行依據生效證明(即讓主審法官簽個字,說明判決已經生效)、被執行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即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法律文書送達確認函、 被執行人身份證材料壹套(只要妳知道,盡量提供,包括身份證號、住址、工作單位、職務等。 )、被執行人的聯系方式材料(如地址、電話等。),以及可以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清單。
2.材料準備好之後,交給法院執行庭,核對無誤(即不需要再補充材料),當場立案。
3.立案後半年內執行完畢。到時候法院會聯系妳,比如要妳的銀行賬號,我好給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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