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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業律師執照的程序

申請律師執業的程序如下:

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

2、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

3、申請人出具的實習考核合格材料。

4.個人身份證明。

5.由公司出具的同意接受申請人的證明。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規定,律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1年。

4.品行良好。

《律師執業守則》第24條:

1.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實踐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3、執業應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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