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單純依靠身份證復印件難以辦理對公民人身財產有重大影響的業務,復印件丟失壹般不會造成損害;同時,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或復印件時,各有關部門有義務審核原件,核對人證壹致,確認無誤後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
需要註意的事項
居民身份證或者復印件遺失被他人使用的,使用者和有關部門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遺失人不必為其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所以身份證復印件還是要妥善保管。萬壹某些工作人員疏忽大意,可能會給業主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