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訂了三方合同。學校、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法律合同關系。如果學生因違約未能在用人單位工作,或者簽訂合同後用人單位無故拒絕讓學生在用人單位工作,都要承擔違約責任,要支付違約金或押金。
但違約金原則和定金原則不能同時起訴。壹般來說,法院會判給最高的賠償金(違約金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