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經2008年10月28日廣東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
2008年2月29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7號+65438。
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