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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禁是什麽罪?

軟禁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行為不受非法幹涉為內容的人格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非法拘禁他人或者為索取債務而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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