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分為絕對保留和相對保留。
絕對保留是指某些事項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作出規定,包括罪名和刑罰、剝奪公民政治權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刑罰、司法制度等。
相對保留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授權國務院先行制定行政法規,比如對非國有資產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