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如果妳請某人吃飯是壹種友好的行為,它就沒有法律意義。如果答應了別人,然後又反悔,就不用追究法律責任了。
“作為債的客體,給付必須具有法律意義”是指
壹:作為債權債務關系中給付的物(標的物),需要符合法律規定。比如藥品在債權債務關系中不能作為標的物給付。
二:給付方式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如給付屬於占有變更、單純給付等。不能以偷或搶來設定債權債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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