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在中國,各級法院將起訴作為審判的前提。如果沒有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就不會開庭審理。
被告知後才處理的案件* * *有四種:《刑法》第246條1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件、《刑法》第257條規定的暴力幹涉婚姻自由案件、《刑法》第260條1規定的虐待案件、《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占他人財物案件。這些案件,犯罪情節輕微,案情比較簡單,不經偵查即可查明案件事實,適合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