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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權代法是什麽意思?請舉例說明。

權力取代了法律。這項法律似乎名存實亡。官員、公務員,甚至專制的政府、部門和機構,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職權為所欲為,滿足自己的私利,而不依法辦事。很多社會主義國家也是如此。這在每個國家都會發生。比如有法律規定私人診所要提交什麽材料,還需要什麽資質,限定區域新開診所數量等。但是壹個人不具備所有這些條件,但是他和市衛生局局長是同學。主任用他的權利要求下面的人讓他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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