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法律優先權規則。
2.特別法的優先規則。
3.依法修改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地方性法規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
4.根據授權修改經濟特區法律、法規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