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什麽時候寄信?

什麽時候寄信?

法律解析:公函是無隸屬關系的機關討論工作、提出問題和回答問題,或者請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公文。書信是應用寫作實踐中常見的文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條人民法院在判決可能難以執行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情況下,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財產保全、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上一篇:經濟和法律關系的概念
  • 下一篇:政法教育整頓的三大主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