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83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484條
通知承諾生效時,適用本法第壹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則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時生效。
第492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以合同成立地為住所。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