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強制執行申請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遺產管理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者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其他權利主體,申請變更、追加申請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該自然人的遺產管理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者因該自然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依法由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權利的其他主體。作為申請執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蹤,該自然人的財產代管人申請變更或者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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