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壹,必須是由於人的自覺作為和不作為。不省人事的嬰兒、瘋子、白癡、精神病,以及普通人在暴力威脅下的作為和不作為,都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第二,必須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有外在表現。純心理活動不產生法律後果。有犯罪故意但沒有犯罪行為的,不能認定為犯罪,也不能認定為法律行為。
三、必須是經法律規範確認,並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不是法律沒有規定,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比如平時的社交,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