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全額可按壹般計稅方法按6%的稅率征稅,差額可按簡易計稅方法按5%的稅率征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全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征稅,差額部分可以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征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二條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稅收優惠規定減征或者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四十四條企業未提供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不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