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法定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責任。免除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2.該罪已過追訴時效。3.通過赦免免於懲罰。根據憲法,NPC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大赦。罪犯壹旦被赦免,就不能再被追究。4.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根據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其他有效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