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可知,生產企業是產品的生產者,是質量安全的第壹責任人,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管理水平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安全。
《辦法》要求,企業應當具備與其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適應的研發能力、生產能力和檢驗能力,符合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的要求,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嬰幼兒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出廠產品進行逐批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