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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征地通知?

法律主觀性:

征用土地通知書是由征用者或當地政府發出的通知,載明被征用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征地通知發出後,要做好房屋征收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對征地範圍內的地上附著物進行地籍調查和登記確認,公開征地補償登記的征地通知,擬定補償安置方案,根據群眾意見進行修改,訂立補償協議。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明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相關費用,確保足額到位,並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個人達成協議確有困難的,在申請征地時應當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請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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