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是指權利人依法對作品進行調整;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由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享有的專有權利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