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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代理遺囑有效,子女為父母寫遺囑有效嗎?

子女為父母寫的“遺書”是無效的,因為繼承法規定遺書將由見證人之壹寫,也就是說立遺囑人是見證人之壹,繼承法對見證人有特別的限制:

《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利益關系的人。

顯然,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不能作為見證人,所以他們的遺囑代書無效。

註:遺囑代表書籍

代理書寫的遺囑是指因立遺囑人不會書寫而由他人書寫的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委托代理人寫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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