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律師執業後,擔任各類公司、企業常年法律顧問50余人,辦理案件200余件。近年來,上海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詐騙第壹案(職務侵占罪)、“社保案”系列案中的受賄案、普陀區鎮原鎮長黃維受賄、濫用職權案、劉從武公海殺人無屍案、瀆職案、合同詐騙案、提供虛假會計報告、阻撓股票交易案等,都具有很大的理論和法律價值。同時,在律師團隊的支持下,我們辦理了公司、股票、房產、知識產權、壹般民事的訴訟和非訴訟,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