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轉賣新政內容為:09年2月19日,三部委聯合發布新政,2月22日起,調整房產交易中的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根據新政規定,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其中,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是指已擁有壹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第二套家庭住房。此外,個人將購買不滿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四條不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