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定: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基於其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審計而出具的正式文件,其出具受法律規定的約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但對於查詢報告卻沒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2.專業性:審計報告由具有專業審計技能和知識的專業註冊會計師出具,能夠全面、準確地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出具客觀、真實的審計報告,而查詢報告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出具,同樣具有專業性,但其權威性不如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