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系統投入使用後,法官、助理法官、書記員只需通過平臺發起打印申請,經簽名管理人員審核蓋章,即可通過該系統打印法律文書。由辦案人員發起,簽名管理人員審核,蓋章打印後,壹份寫在電腦上的電子版判決書,短短幾分鐘就變成了蓋章的實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