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第8條規定

民法第8條規定

《民法》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當事人的民事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者違反公序良俗的,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8條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上一篇:沒錢怎麽解除身高限制
  • 下一篇:民事侵權法律關系案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